(一)积极向进出口企业和有关部门宣传、介绍国家的有关政策,使企业及时了解新出台的国家、海关总署的政策。
(二) 努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其所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凡有急需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海关可不分节假日加班办理。为方便企业办理海关业务,设立业务资询台,设在企业管理科,电话:0470—2299857 2299879
(三) 认真执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高效服务,文明廉洁"十六字要求,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征求意见。
(四)加强教育,增强关员的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开展文明窗口建设活动,严格执行海关文明示范单位"十必须、十不准"规定。
(五)公开办事程序,明确办理时限。
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对报关员的执业管理和报关员资格考试管理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告、海关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将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办理期限、受理申请的场所地址等一律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