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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海关公告2008年第2号  
2008-12-27                                  阅读[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满洲里海关

  

 

2008年 第2

 

200537日,我关对满洲里宇新经贸有限公司进口云母征收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号码为05G06)。2008111日,我关向满洲里宇新经贸有限公司制发《退还通知书》,请满洲里宇新经贸有限公司到海关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截至312日满洲里宇新经贸有限公司超过60日未到我关办理退款手续。

我关现予公告,请满洲里宇新经贸有限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90日来办理相关退款手续,逾期海关将视为放弃资金并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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