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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4:09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4年度淮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淮安海关办公室(0517-83722922);电子邮箱(njha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淮安海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按照海关总署、南京海关政务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关区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本年度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深化完善。进一步规范各业务现场公示栏设置,指派专人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新,并根据业务实际制作海关业务流程图,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开。持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双公示”要求,及时通过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2024年,我关共公布“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畅通电子邮箱、信函和窗口等多种受理渠道,定期查看,确保查收不遗漏、咨询有解答。2024年,我关未收到相关申请。

  (三)政策解读质效并举。发挥业务专家优势,加强对上通联,配合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发布政策解读,今年我关参与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关于进口乌拉圭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解读被海关总署网站和南京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采用。今年以来召开淮安海关新闻发布会1次,介绍淮安海关外贸进出口情况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举措及成效,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90余次,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深入宣传和解读海关各项政策,调研7个县(市)区180家企业,收集并解决问题36个,以“问题清零”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开展RCEP原产地政策等宣讲15场次,“一对一”辅导企业28场次,覆盖50余家企业,有效扩大海关政务公开惠及面。

  (四)政府信息管理与监督切实加强。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到岗,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扎实落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海关总署、南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强化落实信息发布保密机制,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纪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3年年报中所提的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情况,今年以来,我关要求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相关内容及时更新,并进一步加强发布信息内容审核,避免出现错别字和表述错误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管,做到每天及时查看栏目,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在政策的文字解读方面较为薄弱,涉及的业务科室对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解读质量不高,存在简单摘抄、罗列的情况。二是工作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公开内容标题上的时间与内容里时间不符的错误、公开时限选择错误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淮安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淮安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淮安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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