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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处

发布时间:2019-06-02 17:25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负责人:应俊航

  主要职责:

  1. 承担南京海关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统筹协调关区税收征管。

  2. 承担关区征管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总署制定的各项税费征管规定;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区进出境货物、物品税收和船舶吨税等税费征管工作,组织开展关区税收分析、税收监控和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承担海关税款担保的综合管理。

  3. 承担关区减免税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总署制定的减免税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区减免税工作;承办关区重大减免税事项备案复核;归口同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工作。

  4. 承担关区商品归类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总署制定的商品归类工作制度以及关税司和各税管中心做出的归类决定,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区归类工作;组织开展关区商品归类专业认定和技术支持;组织实施关区海关商品化验工作。

  5. 承担关区估价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总署制定的商品估价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区估价工作;组织开展关区商品价格专业认定和技术支持。

  6. 承担关区原产地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总署制定的原产地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区原产地工作;组织开展关区原产地签证管理工作。

  7. 开展关区商品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工作。

  8. 承担关区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验估作业职能管理,对关区现场验估作业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收集上报税收风险参数和实货验估指令相关建议,归口联系总署各税收征管中心。

  9. 组织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

  10. 牵头开展海关税收征管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工作。

  11. 承办总署和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99号

  联系电话:025-84422770(如需咨询业务政策,可拨打025-12360服务热线)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夏季(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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