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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私局

发布时间:2024-07-10 17:17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行政级别:副局级内设机构

  负责人: 范钦扬

  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南京关区打击走私工作计划,负责关区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形势分析,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指挥、办理关区走私犯罪案件查缉,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

  3.组织、指挥、办理关区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承办南京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4.负责关区海(水)上走私活动的查缉。

  5.负责对辖区走私犯罪和行政违法案件的统计、综合分析。

  6.开展关区反走私情报工作。

  7.受理南京海关缉私局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及与走私犯罪案件有关的申诉、应诉和国家赔偿;管理、指导和办理关区缉私部门治安处罚及其复议、应诉工作。

  8.负责关区缉私警察的队伍管理、装备管理、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等工作,研究制定缉私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关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办理关区海关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签订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10.承办海关总署缉私局和南京海关交办的重大案件和其他相关工作。

  11.负责就缉私工作相关法律事务与司法机关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联络。

  办公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

  联系电话:025-84422879(如需咨询业务政策,可拨打025-12360服务热线)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夏季(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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