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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9-05-27 13:22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负责人:梁维东

  主要职责

  1.承担自贸试验区发展研究,推进海关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任务落实工作,牵头组织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与推广,承担自贸试验区建设日常协调工作。

  2.承担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有关规划布局、设立、验收、调整、退出等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等事中事后监督。

  3.承担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业务的职能管理,拟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卡口管理和物流监控。

  4.承担海关加工贸易保税业务管理,组织落实出境加工监管、加工贸易耗料管理,参与拟订加工贸易单耗参数并组织应用,组织实施新兴业态保税监管。

  5.承担关区保税监管领域参数工作职能管理,监督指导参数中心工作,组织落实关区保税监管领域执法监督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对保税监管执法作业状况的绩效考核评估,牵头关区保税核查选查工作机制的落实。

  6.承办总署和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99号

  联系电话:025-84423231(如需咨询业务政策,可拨打025-12360服务热线)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夏季(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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